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

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人员3名,隶属于富宁县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殡葬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0876—6127596,县殡仪馆业务和咨询电话:0876—6123900。

二、位置和交通情况

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位于富宁县新华镇普厅北路县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股及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距离富宁县汽车客运站300米左右,内部设有停车场及周边有停车位。

富宁县殡仪馆位于县国营花果山林场安岗林区林箐湾,往富宁县新华镇光辉路至广南县八宝镇国道线方向,距离县城区8公里。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

(二)负责指导乡镇抓好火葬区人口死亡后遗体火化动员工作及死亡人员死后至火化入公墓安葬整个过程的追踪管理、服务工作。收集乡镇反馈逝者火化后骨灰去向及存在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等相关殡葬数据,每月形成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月通报,并做好火化台账和入墓台账等资料管理。

(三)负责根据全县逝者火化人员名单做好惠民殡葬补助的台账管理及兑现惠民殡葬补助资金。

(四)负责富宁县菠萝山公益性公墓管理,办理进入公墓安葬入墓证及惠民殡葬补助。

(五)负责指导乡镇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负责对全县殡葬管理人员进行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执法业务培训,提供殡葬业务和服务咨询。

(七)负责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八)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县殡仪馆承担全县辖区内遗体接运、火化,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及骨灰寄存等殡葬延伸服务项目,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规范骨灰盒、殡葬和祭祀用品管理等服务。

(十)县殡仪馆承担馆内办理业务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经营性公墓、馆内公益性公墓的墓区管理维护、环境绿化和美化工作。

终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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