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城乡特殊群体丧葬负担,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提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积极性和主动性,县民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依据《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皖政秘办〔2012〕1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旌德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从优惠对象、优惠项目、办理程序、经费保障、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提出来具体的惠民殡葬政策。满足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需求,减轻城乡特殊群体丧葬支出负担,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同时,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对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进行奖补。鼓励,引导群众以不占或少占土地、绿色生态等方式进行遗体、骨灰安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起草过程
2024年3月,县民政局草拟《旌德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初稿)》,随后将该初稿协同发送至各镇及各县直单位征求意见,形成《旌德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25日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2024年4月向各镇、各县直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镇、各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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