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原则
殡葬服务是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完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宣汉县殡仪馆迁建至宣汉县蒲江街道永安村4组投入试运行后,没有正式收费依据。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参照周边区域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拟定宣汉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建议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局自收到县殡仪馆申请后,迅速开展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并于1月23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征求建议意见,收到27份有效征求建议意见(其中25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建议方案一),会议议定同意听证会建议方案一。根据听证会议定事项,修改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建议方案,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已对建议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审查备案和合法性审查。
三、建议方案的主要变化
本次建议方案与现行收费标准主要变化是除遗体火化成本较高,建议收费标准有所上调外,其余标准基本下调,个别与现行收费标准一致。
(一)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情况。
遗体火化收费标准由460元/具拟上调为500元/具,遗体接运、骨灰寄存拟调整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一致,分别为130元/具、40元/盒•年,遗体存放收费标准由55元/具•天拟下调为45元/具•天。
(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情况。
遗体殡殓服务拟调整收费标准为500元/具,与现行收费标准一致,遗体告别服务(悼念厅租用)收费标准拟调整为:万福堂等105平方米悼念厅收费标准由580元/具 f天下调为500元/具•天,平安厅等108平方米悼念厅收费标准由800元/具•天下调为750元/具•天,泰安厅204平方米悼念厅收费标准由980元/具•天下调为950元/具 •天。
特别说明:遗体火化监审成本为656元/具,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参考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由460元/具拟调整为500元/具,上调40元;悼念厅建筑面积大于周边县(市、区),但收费标准低于周边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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