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暖气设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暖气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X2023-100C-G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暖气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776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776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暖气设备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暖气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X2023-100C-G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暖气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7764万元

最高限价:193.7764万元

采购需求:暖气设备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3.8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成交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4日至2023 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认可:(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街道办事处靠山村             

联系方式:13756390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四季阳光3栋604号  

联系方式:18514331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爽  

电   话:18514331441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至 2023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街道办事处靠山村           

联系方式:13756390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四季阳光3栋604号              

联系方式:高爽 18514331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爽

电 话:  1851433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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