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发布殡葬行业价格提醒告诫函 确保殡葬市场秩序稳定

中新网大连1月10日电 (记者 杨毅)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日联合发布《殡葬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下称“告诫函”),告诫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为维护和保障大连市殡葬服务活动有序进行,确保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正常秩序,现就殡葬服务价格政策发布提醒告。

  告诫函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履行法定价格义务,合法诚实守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积极推广文明丧俗礼仪,制定完善服务规范、操作规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除殡仪馆外,殡仪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上述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

  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内的殡葬用品和殡葬延伸服务价格。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信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捆绑搭售,不得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严格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流程和标准提供服务。销售殡葬用品应当公示商品名称、商品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以“一口价”形式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

  告诫函指出,各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殡葬行业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殡葬服务和收费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对有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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