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我市发布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提醒告诫函

清明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殡葬行业价格提醒告诫函,提醒全市殡葬服务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告诫函中指出,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

殡葬服务经营者应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内的殡葬用品和殡葬延伸服务价格。坚持公平自愿原则,殡葬用品和殡葬延伸服务由丧属自愿选择。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殡葬服务和公墓经营者特别是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收银服务、商品展示等醒目区域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减免政策、本机构咨询电话和市民服务热线12345等信息,严格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流程和标准提供服务。销售殡葬用品应当公示商品名称、商品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均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殡葬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殡葬行业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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