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关于《汉阴县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年,汉阴县被确定为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县。为确保殡葬改革有力有序推动,经县委专题会议审定同意,印发《汉阴县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汉办发〔2023〕33号)。

  一、政策依据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5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3〕11 号)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陕民发〔2023〕39号)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殡葬执法监管涉关部门多、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等现实难题,探索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规范殡葬活动行为,维护殡葬服务秩序,为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坚持协同联动、务实高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四、任务目标

  2023年底前,厘清殡葬服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2025年 12月前,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总结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努力开创我县殡葬事业发展新局面。

  五、十项重点任务

  1.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集中存储、管理、共享各部门信息,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方便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和监控,实现风险隐患动态监测。

  2.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议事会商、集体约谈、情况通报等工作要求,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督促监管责任落实,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3.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逐项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责任分工。

  4.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联席工作会议,会议原则上由县级组长或组长委托责任组长召开,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贯彻传达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聚焦殡葬服务违规收费、修建“硬化大墓”、农村散埋乱葬行为、野外祭扫用火、未经批准建设经营农村墓地从事营利活动、太平间违规运营等问题,建立科学高效、多部门联动响应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进殡葬领域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6.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根据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殡葬问题台账,定期和不定期对殡葬市场进行联合抽查检查,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

  7.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殡葬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明确标准及措施,建立殡葬行业信用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过程中,逐步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8.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推进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问题,申请强制执行事项。相关部门在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存在暴力抗法等情形的,可商请有关机关协助调查处理。

  9.提升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互联网+监管”系统,搭建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分析评估等相关功能。

  10.强化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划分,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同时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业务需求,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方式、程序、时限、频次和保密要求等,提高综合监管效率。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2023年 12月)。

  第二阶段:试点探索。有序推进建章立制、搭建平台、过程探索、综合执法等(2024年 1月)。

  第三阶段:总结提炼(2024年 2月至 2025年 12月)。

  七、保障措施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宣传部部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责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汉阴县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高位推动全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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