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岳池县民政局 关于规范岳池县殡仪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岳池县殡葬管理所:
你所《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5〕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岳池县殡仪馆拟保留殡葬服务项目,现将岳池县殡仪馆收费项目及标准规范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基本服务 | |||
(一)遗体接运 | 元/具/车次 | 10公里以内每车次60元,不足限额公里的,按限额公里计收;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 (不区分车型,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接运实行市场调节价。) | 指市(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遗体接运,包含遗体查验,遗体运输。 |
(二)遗体暂存 | 元/具/小时 | 8元/具/小时 | 包含3天内的遗体低温保存。 |
(三)遗体火化 | |||
平板炉 | 元/具 | 200元/具 | 指用火化机对遗体、遗骸或残肢等进行焚化,包含炉前告别、遗体火化、骨灰装殓、骨灰发放等。 |
捡灰炉 | 元/具 | 780元/具 | |
(四)骨灰寄存 | 元/盒/年 | 45元/盒/年 (含工本费5元/证,该证仅首次收取;存放不足半年按半年收费,半年以上按1年收费。) | 指临时或约定期限存放骨灰。(不区分房型,指集体寄存) |
延伸服务 | |||
(一)悼念厅租用 | |||
守灵厅 | |||
金蟾厅、银雀厅、 锦鲤厅 (113.89㎡—114.50㎡) | 元/天 | 680元/天 (租用以12小时为计价单位,不足12小时按照12小时收取,超过12小时按照1天收取。配置含冷藏棺1个、供桌1个、跪垫2个、电子挽联、大5P中央空调2个、写礼桌1张、大桌子1张、高凳子2张、饮水机1台(不含水)、凳子20张、空果盘3个。不再另外收取冷藏存放费用。) | 基本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冰棺、桌椅、饮水机、空调、司仪台、音响、供桌、电子显示屏或横幅等,并提供服务保障。 |
仙鹤苑、麒麟苑、 神鹿苑、灵犀苑、 吉象苑、凤凰苑、 鲲鹏苑 (24.86㎡—43.79㎡) | 元/天 | 480元/天 (租用以12小时为计价单位,不足12小时按照12小时收取,超过12小时按照1天收取。配置含冷藏棺1个、供桌1个、跪垫1个、电子挽联、小显示屏、大5P空调1台、写礼桌1张、高凳子4张、饮水机1台(不含水)、凳子10张。不再另外收取冷藏存放费用。) |
二、收费管理
(二)根据《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岳池县民政局关于核定岳池县殡仪馆增加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岳发改〔2025〕94号),遗体火化(捡灰炉)及悼念厅租用服务收费从2025年7月7日起执行试行标准,试行期为2年,待试行期满后,由你所报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县殡仪馆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所有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县殡仪馆需严格执行《岳池县民政局 岳池县财政局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岳民发〔2023〕100号)。
(四)严禁殡葬服务捆绑消费。丧属可根据风俗习惯和经济状况,自主选择延伸服务和其他特需服务,你所不得诱导和强制消费。所有服务项目均由丧属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严禁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拆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同时,不得强制丧属购买丧葬用品,不得限制自带合法丧葬用品,不得出售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不得开展封建迷信服务项目,不得利用丧葬服务的特殊性进行不合理收费。支持推行“套餐式”服务,套餐收费总额应当明显低于分项收费,供丧属自主选择。
三、执行时间
此批复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若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从其规定。同时,原岳计发〔1999〕249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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