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融安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导读:桂政土批函〔2026〕14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融安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你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坡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2069公顷(均为乔木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融安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由融安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二、要督促融安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
桂政土批函〔2026〕14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融安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坡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2069公顷(均为乔木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融安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由融安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融安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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