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殡葬政策【广东省】龙川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广东省】龙川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6-10-28 10:27:50发布zangli分类殡葬政策浏览42
导读:为贯彻落实2026年3月30日施行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备案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指引》《河源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规范龙川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强化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开展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依法设立的殡仪馆、骨灰堂、公...

为贯彻落实2026年3月30日施行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备案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指引》《河源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规范龙川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强化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开展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依法设立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在龙川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办理备案:

  (一)殡葬代理服务:殡仪/墓葬流程引导、预约接洽、代办手续、中介代理等;

  (二)殡葬用品经营:花圈花篮、骨灰容器、寿衣寿被、祭奠用品、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租赁;

  (三)丧事策划与礼仪:灵堂布置、司仪主持、告别仪式策 划、殡葬乐队/八音、哭丧礼仪、丧宴承接等;

  (四)信息咨询:白事咨询、治丧流程咨询、政策解答等;

  (五)其他与殡葬活动直接相关服务:包括“白事先生”、

  个体仵工、民间主持、阴阳/道佛人员中实际从事上述服务者,以及搭棚、冰棺租赁、遗体转运协助等。

  仅提供非殡葬类普通商品、纯软件开发、与逝者治丧无直接关系的,不纳入备案范围;但凡接触逝者信息、进入殡仪馆/公墓场所协助服务、向丧属收取殡葬服务费用的,原则上纳入。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所有符合条件的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龙川县民政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二)常态化备案期:集中备案期结束后,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人员,应在从业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信息(包括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的名称、地址、法人、从业人员、服务类型、收费标准、服务区域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停止从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附件4)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

  1.备案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4.服务项目价格清单(附件2);

  5.服务合同文本;

  6.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等);

  7.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9.内部管理制度(收费复核、投诉处理、信息保护、从业人员管理等)

  10.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附件3)。

  (二)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个人

  1.备案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4.服务项目价格清单(附件2);

  5.从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6.服务内容、服务区域、证明人(社区<村>/殡仪馆/公墓) 及电话;

  7.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营业执照、从业资质证明、身份证件由龙川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备案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备齐相关材料,到龙川县民政局提交备案申请。

  (二)材料审核:龙川县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三)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由龙川县民政局统一录入殡葬服务信息系统。

  (四)信息公示:完成备案的组织和个人信息将在民政局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从业底线与禁止行为

  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若存在违规行为,龙川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龙川县民政局将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将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公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直接前往龙川县民政局办理,谨防中介代办诈骗;

  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须按期完成备案。2026年11月6日后,未备案主体,各殡葬服务机构不予提供场地协助及非公开流程信息共享。

  3.未备案擅自开展殡葬服务的,龙川县民政局将不予录入殡葬服务信息系统,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存在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的,将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

  4.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共同抵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

  七、备案受理方式

  备案受理地址:龙川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联系电话:0762-6885535;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附件1.河源市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备案登记表(含附表-从业人员名册).docx

  附件2.河源市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及个人(个体)服务项目价格清单.xlsx

  附件3.河源市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4.河源市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备案变更 注销申请表.docx




龙川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26日


葬礼之家版权声明: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ZANGLI.COM,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展开全文READ MORE
殡葬服务殡葬服务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融安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南市域殡仪馆及部分公墓成本调查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