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索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阶段、不同宗教信仰以及不同主流价值取向之下丧葬礼俗的特征、性质与规律,剖析传统丧葬礼俗的历史意义与现代价值,挖掘并弘扬传统丧葬礼俗中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的殡葬文化精华。通过对传统“丧葬礼俗”产生、发展与演变过程的解析,探寻先进的丧葬礼俗的形式、内涵与价值所在,创新人类在办理丧事、安顿亡者、“以死教生”的生死智慧以及丧葬礼俗的新理念、新规则和新模式。破解现代社会人们面对死亡时如何运用科学途径解决家庭丧葬问题的难题。
人的一生最为确定的一件事似乎就是“最终都要走向死亡”……最不确定的一件事也许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向死亡”……这似乎像一个“脑筋急转弯”式的游戏话题,然而,人类社会却由此生发出了许许多多关于“死亡”的人生价值、生命意义、风俗习惯等人生终极问题的思考。“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类和一切生物界的自然现象。中国老庄早就提出过“等生死、齐万物”的哲学观点,认为人与万物一样都有生死存亡的过程。没有死亡现象的出现,就没有生命的价值存在!正如没有疾病的出现,就不能显现健康的价值一样,生命的珍贵与崇高,很大程度来源于死亡的衬托。
古往今来,人类在如何面对死亡,如何面对“向死而生”或“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等人生终极问题上,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丧葬伦理与丧葬习俗,诞生了许多关于死亡的文化思想以及许多的生死智慧、丧葬礼俗以及丧葬制度,这些文化思想、礼俗制度,不仅仅只是化解人们对死亡的恐惧,纾解丧亲者的心灵悲伤,表达亲友对亡人的哀悼、寄托对逝者的哀思等,更重要的是,这些丧葬礼俗能够起到巨大的生命教化与心理悲伤的抚慰作用,不断实现着“以死教生”的道德教化功能。本文从中国的传统丧葬礼俗的缘起与历史沿革、丧葬礼俗的困境与现实挑战、丧葬礼俗的调适与文化创新以及丧葬礼俗的文化再造与殡葬改革等四个方面入笔,通过对中国丧葬礼俗的缘起与历史沿革的分析,探寻中国古老的丧葬礼俗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如何发生流转演变与调适的规律,总结传统的丧葬礼俗面对时代变迁的各种挑战的经验教训,从而传承与弘扬中国优秀的丧葬礼俗传统,发挥现代丧葬礼俗和丧葬制度对于人们珍惜生命、敬畏生命、正确面对死亡、报本反始、敬祖感恩等诚敬人心人性的道德教化与文化建设作用。
所谓“丧葬礼俗”,顾名思义是指特定民族、特定地域为逝者举行葬礼或祭奠仪式等系列悼念活动所展现出的礼仪风俗。很多人把丧葬礼俗仅仅理解为给逝者举行悼念活动的仪式或给逝者下葬时实施的一套礼仪程序。其实,丧葬礼俗的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宽广,它不仅仅只是人们看到的逝者追悼会上的追悼仪式或逝者下葬时的礼仪流程展现,更多的通过临终关怀、哀伤抚慰、追悼仪式、下葬礼仪以及清明和其他节日祭奠等活动,反映特定国家、特定民族和特定地域对生命的尊重以及生者对逝者与自身生命价值的传承与思考。丧丧葬礼俗是一种极富文化特色的社会文化现象,是一种社会伦理的形象体现,是特定时代的道德观念、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是中华民俗文化和中国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民族自蛮荒时代到夏商周三朝进入文明时代,创立出了一整套的中华文化中的丧葬礼俗体系、丧葬文化的话语体系以及丧葬礼俗的功能价值体系。这三大体系互为支撑,互相协同,循环复制,自我强化,建构出了中国古代丧葬礼俗制度的基本框架。
首先,我们来回顾中国丧葬礼俗的缘起历程。
人类在蛮荒时期不像现代人这样要建造坟墓、举行仪式来安葬逝逝者。因为那个时期的人类对自身的认知还没有“鬼魂”、“灵魂”等概念,也就没有像今天这样对待逝逝者的丧葬礼俗等殡葬行为。蛮荒时代的人类,由于对自然认知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上生存环境的恶劣和生存的极其艰辛,死亡是人类十分常见的现象,因而,他们对逝逝者遗体的处理也像对待野兽尸骨一样,往往将逝者遗体弃之原野或分而食之,更谈不上对逝者的尊重。
从目前的考古发掘资料来看,人类埋葬同类的行为大约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根据碳14的考古测定,原始人早在旧石器时期就已经出现将逝者和他生前的用具埋在一起的行为。其最初的动机并不是为了环境卫生,而是出于早期人类的原始图腾或者某种人性的想法以及对命运的希望。宗教末世学观念中对于丧葬行为缘起的较原始的解释认为,人的存在包括物质(肉体)或非物质(灵魂)两个方面。而且灵魂的存在先于肉体。人死了以后,肉体毁灭了,但灵魂还会对活人起作用。许多丧葬仪式都反映了这种观念。神话传说,人死以后,不是入地狱就是升天堂。实行土葬就是让逝者在地下生活。对逝逝者的祭礼,意味着墓室里的逝逝者可以接受亲人的祭奠之物。旧石器时代,人们之所以将逝逝者与其用具、食物一起埋在地下,就是相信人死后在坟墓里仍需要这些这些东西。史前学家对旧石器时代的考古发现,原始人类还有另外一种埋葬方式,即让逝逝者以屈卷之姿侧身躺下。史前学家认为,这是模仿胎儿在母亲子宫里的样子,意味着人死后还要再生。当时的人们还认为,举行埋葬仪式是把逝逝者送往他该去的地方,如果仪式举行得不合理或不及时,逝者没有送成,活着的人就要害病或遭到不幸。殡葬行为的产生标志着人类已经走出了蛮荒时代,进入到有语言交流、有文字记载、有思想创造、有行为规范的早期文明时代。特别是一些先哲先贤们对于人的梦境的分析和总结,得出了人有灵魂、灵魂不死等结论。先哲认为,人之所以做梦,是因为“人有灵魂”,这个灵魂有着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生活世界,一个是并不清晰的“非现实”世界,也可以称之为“冥界”或“鬼魂世界”或“神”的世界。做梦就是人的灵魂在人睡觉之后脱离了人体在另一个空间游走或者是在同另一个世界的人交往的活动……早期文明时代的先哲认为,人的死亡就像人做梦一样,虽然肉体死亡了,但是灵魂依然活着,只是活在另一世界里,它依然对活在现实的人有着各种各样的影响。灵魂能干预人事,对于活着人或灵魂的后代既可以“降福”,也可以给活着的人或后代“施祸”。灵魂对待活着的人态度如何,主要看生者对逝者的态度和对其遗体的处理方式如何。假如对逝者遗体尊重有加,灵魂就会保佑活着的人,否则就会给生者带来灾祸与麻烦。
与灵魂的概念相生相伴的概念还有“神灵、神界、神仙”的概念。西方的《古希腊神话故事》、《伊利亚特》、《奥德赛》等经典名著,中国的《山海经》、《封神榜》以及《盘古开天》、《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吴刚砍桂花树》、《神农尝百草》、《女娲和伏羲》、《刑天大战天帝》、《黄帝战蚩尤》、《愚公移山》、《大禹治水》等等神话传说,都在不同程度上讲述着“非人世界”的神灵故事,这些故事和传说尽管都是人类早期先贤借助想象、利用想象,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工具。但是,他们都在不断地传播并强化着“灵魂不灭”和“神灵仙界”永存的观念。
由于人类开始重视神灵、关注灵魂、相信灵魂不灭,于是人们对死亡看得很重,在行动上就表现出重丧重葬。“灵魂不灭”和神灵仙界永存的观念,使得人类开始对逝者遗体处理的意识不断增强,慢慢就形成了今天所说的人类文明前期的“殡葬文化、丧葬礼俗”。很显然,早期人类的殡葬文化较多地反映着人类趋利避害、求吉化凶、祈福增寿的心理诉求。殡葬行为都是为了取悦逝者的灵魂或冥界的鬼神,已达到生者吉祥如意、一生平安的目的。
从丧葬礼俗的起源,到丧葬文化的传播与发展,西周以来,形成了一整套丧葬流程(包括殓殡葬拜诵哭泣等)和一系列的仪礼规范。在程序上,汉族地区有小殓、大殓、报庙、殡、引发、葬、祭七、守灵三年等;在丧礼器具方面,有丧葬玉、哭丧棒、丧盆、招魂幡、纸钱、纸马、供花等;在丧葬形式上,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风葬、塔葬、悬棺葬等多种。另外,还有关于丧服、超度亡灵、哭丧、送葬等诸多的形式与规定。这种丧葬礼俗体系形成过程中,还衍生出一整套丧葬礼俗的话语体系。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等级制度森严,对于“死”的叫法也有严格的专称。天子死叫“崩”,也叫“山陵崩”或“驾崩”。意思好像山从高处塌下来,是最严重的事。诸侯国国君死了叫“薨”,他的意思是“倾覆”。春秋时代,王纲解纽,周朝名存实亡,周天子失去了控制天下的能力,诸侯各自为大,僭越名分,不守规矩,连死的称呼越要争夺,不愿叫薨,也叫崩。天子与诸侯的下一级是大夫,大夫死了称之为“卒”(终了的意思),大夫下一级就是“士”(即读书人),他们的死叫做“不禄”。一般平民百姓的死就称“死”。
民间对于死的称呼丰富多彩,例如:过去了、过世了、去了、走了、老了、回去了、长眠了、做古了、上西天了等等。有一点文化的人,对于死的叫法又不一样,例如:辞去人世、百年之后、寿终正寝(专指男的)、寿终内寝(专指女的)、成为故物、呜呼哀哉、已故、作古等等。死亡的叫法还因为年龄不同而叫法不同,以上的叫法都是指年龄在20岁以上的死了才有权称呼他(享受它),而19岁以下的人死了,一概叫做“殇”,或“夭折”、“夭逝”“天逝”。
除了职务、年龄之外,死的叫法还受情感色彩支配。敬爱的人或亲近的人死了,常用“逝世”、“去世”等褒义词;憎恨的人常用“死掉”、“死去”等贬义词。
最后还因为宗教信仰原因,对于死的叫法有其专称。佛教和尚、尼姑死了都叫“圆寂”或“涅槃”;道教的道士死了,叫“羽化”、或“登仙”。
父母亲去世后,子女的第一件事是向亲戚朋友发出通知,这种报告丧事的通知叫做“讣告”或“讣闻”(古代讣、报、赴三字通用)。简单的讣告,仅仅只需写明逝者与发讣告人的关系以及他去世的日期,详细的讣告,可以在讣文内叙述逝者逝者的生平事略和林中的病情等。讣告是报告丧事的书信,亲人接到讣告后,要发出唁电或唁函。唁函是给小子的慰问信。亲友到逝者家去慰问,这叫做“悼唁”“吊丧”、“奔丧”。
人死后,办理丧事叫做“治丧”。治,是管理的意思,在治丧期内(古代丧礼三年,后来减为百日,也有省为49天的),子孙叫“居丧”。居丧,即处在丧事之中。居丧期间要举行多次祭祀(对逝者陈设祭品致敬之谓)和哀悼。祭奠或举行追悼会之前,孝子要发出通知,通知的落款,百日之内写作“孤(哀)子XXX泣血”。所谓“泣血”,郑玄有注“泣无声如出血”。“泣血”的意思是非常哀痛,如果不用“泣血”一词,可以使用“枕块”一词,所谓“枕块”,是指用土块做枕头。用土块做枕头,取其简陋、随便之意。父母去世,做孝子的本应“痛不欲生”,怎能在日常生活上讲求安逸、舒服呢?土块当然比不上棉花枕头好睡,枕块正是为了不敢安睡,时时思念父母养育之恩。
逝者的亲人在居丧期间所穿的衣服,叫做“孝服”(有地方叫做“丧服”)。由于逝者与生者的亲属关系不同,所以丧服依亲属关系远近不同而分为五个等级,这叫做“五服”。五服内的人与逝者关系较为亲近,丧服较重,丧期较长;五服之外的关系比较疏远,丧服较轻、丧期较短。五服各有其特殊的名称,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斩衰,是用剁成(斩成)的不缝边(衰)的最粗的生麻布丧服,取其紧急、无心讲究,随随便便之意,是五服中最终的一种,父亲死了,子和女(未出嫁)要服斩衰;长子死了、丈夫死了,父亲妻子都是服斩衰的。斩衰期都是三年(两周年)。“齐衰”是用熟麻布做成的,因缝了边,故叫齐。齐衰期有三个月、一年和三年之分。大功九个月、小功五个月,缌麻三个月。这三种丧服都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做成的。
古代对于“死”有许多不同的称呼。《浪迹丛谈》中记载了许多似的别称。常见的正常死亡称之为:去世、过世、逝世、长眠、安息;意外的死亡称之为:遇难、丧生;为国为民而死的称之为:牺牲、捐躯、殉国、殉职;未成年而亡的称之为:夭折;高龄而死称:登仙;和尚死称为:圆寂、坐化、示寂、示灭等;古代帝王死称:驾崩、大薨、山陵崩、大行、登暇;仇敌死亡称之为:见阎王、回老家、归西天、断气、完蛋、一命呜呼;
古文献中称死的词汇有:卒、殁、疾终、溘逝、作古、逝世、弃世、、下世等等;还有:物故、厌世、弃养、弃世、捐舍馆、弃堂帐、启手足、隐化、迁神、解驾、遁化、迁化、迁形等。与丧葬礼俗体系和话语表达体系同时诞生的还有丧葬礼俗的功能价值体系。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细化,不同的社会阶层与不同的思想流派开始大量出现,殡葬文化也迅速发展、丰富并不断演变。殡葬行为除了满足生者“趋利避害、求吉化凶、祈福增寿”的心理需求之外,开始增加了统治阶级“教化民众”、“规范民风”、“稳固社会”等政治功能,殡葬文化的伦理教化特征日渐显著。
西汉时期的戴圣编撰的《礼记》是记录战国以后及西汉时期社会的变动,包括社会制度、礼仪制度和人们观念的继承和变化的经典著作,也是反映儒家丧葬观念的经典著作。查询一下《百度百科》和相关典籍我们就可以看到:《礼记》中有杂记丧服丧事的诸多篇章,如《檀弓》、《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等,集中反映了儒家的丧葬观念。西汉以后,汉武帝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统治策略,沉默了三百多年的儒家思想获取了正统与主导地位,成为专制“大一统”的主导思想,儒家文化成为了统治阶级的主流文化。二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丧葬文化与丧葬礼俗的基调大多是来自于《礼记》等儒家经典。殡葬的基本功能是:教化风尚、醇厚民风、尊君守道。所谓“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儒家代表人物孔子认为,所有的丧仪、丧礼的重要作用在于教化后人。所谓:“礼者,钳民魂、体之枷也。……礼虽无形,乃锐器也,胜骁勇万千。”(译文:所谓礼,就是锁住老百姓灵魂与肉体的枷锁。……礼虽然摸不见,但却是锐利的武器,胜过千万勇敢的军人。)孔子十分清楚“礼制”的巨大精神统治效能,他一直强调“礼”的教化价值和对统治者政权的巩固作用。孔子曾经对其弟子说:“汝之所学,乃固王位,束苍生,或为君王绣袍之言。”(译文:你们跟我学的那些东西,都是些为了巩固君王的王位,控制老百姓,或着是歌颂君王的学说。)“吾所言忠者,义者,孝者,实乃不违上者也”(译文:我所说的忠、义、孝实质是不违背上级的意思。)儒家所倡导的“六义”精神(忠、孝、礼、义、廉、耻。)之一就是“崇尚孝道”。“孝”乃是丧礼的核心。“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义毕,圣人之道备矣”(荀子《礼论篇》 )。丧葬的礼仪完全彻底的把这个“孝”给体现出来了。逝者的孩子叫“孝子”,丧服叫“孝服”,穿上丧服叫“戴孝”,逝者葬毕,其子还要守孝三年,其间有诸多禁忌使孝子不能心有旁骛。“倡导孝道,以孝道敦厚人心,强化代际联系,进而促进社会治理,这就是中国传统的丧礼文化的核心”。
尽管汉代之后,作为正统的儒家殡葬思想一直主导着中国封建社会殡葬文化的发展方向,但是,诸子百家的殡葬观念也一直在不断地影响并丰富着中国殡葬文化的发展与变迁。魏晋时期以及宋明时期的道家殡葬观念、汉唐时期的佛家殡葬思想以及晚明、晚晴时期的基督教殡葬观等,都对中国殡葬文化的发展与流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厚葬与薄葬、今生与来世、阳界与阴界、崇俭黜奢与隆丧厚葬、乐生重养与慎终追远、宗法人伦与世俗社会、家族丧礼与现代行会……这些都是不同时期、不同思想流派、不同价值观念和不同伦理道德所表达的不同殡葬理念与价值主张。
自夏商周三代以来,丧葬礼俗已向系统化、程序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周代,“郁郁乎文哉”,是一个崇尚礼仪的时代。丧葬礼俗在西周时期已基本具备完形;汉唐时代的丧葬礼俗基本承接着周礼倡导的那套模式。虽然宋代的丧葬礼俗有一些变化,但基本上还是沿着周礼模式前行;明、清两代的丧葬礼俗主要依据《仪礼·士丧礼》,同时参考了《朱子家礼》,形成一套隆重而繁琐的殡葬礼仪,但基本底色仍然还是周礼体系。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传统丧葬礼俗在外来文化影响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慎终追远”的礼俗功能却依然未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丧葬礼俗在“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改革的方针指导下,开始了“破千年习俗,树一代新风”的新的丧葬礼制的漫长探索之路。
丧葬礼俗的困境与现实挑战
鸦片战争之后,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中西文化的交流与碰撞,社会结构的解体与重建,多元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传播以及宗教文化的演变与整合,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以及丧葬礼俗无论在理念、内容、形式以及流程范式等方面,都遭遇到现代价值观的巨大冲击,社会结构变迁与人们生活方式转变的深刻影响以及现代商业精神侵蚀等三大困境。传统的丧葬礼俗、殡葬礼仪开始走向萧条与没落。
首先,在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冲击方面,传统的“隆丧厚葬”的丧葬观念受到“移风易俗”、“崇俭黜奢”新思潮的影响;封建宗法人伦的“明尊卑、序人伦”等强化社会等级的丧葬观念,被人本理念、民主自由的思想所打破;在五四以后的强烈反传统、打倒孔家店的意识形态下,五四新思想流派将数千年传承而成的丧葬礼仪视为是不符现代文明需求的陈规旧俗,或者视为是落伍的迷信观念与糟粕陋习,认为传统丧葬礼俗造成社会人力、物力与财力的大量浪费,甚至扰乱了现代化的社会秩序。同时,传统殡葬礼仪的程序与仪式是带有着浓厚的迷信色彩与明显的阶级印记,存在着落伍性、愚昧性、繁冗性与奢侈性等不良的社会风尚,严重阻碍现代国家的文明建设。
其次,工商社会的来临,彻底解构了中国农耕社会的结构与民众的生活方式。忙碌与紧张的都市生活节奏,使得人们哀悼逝者的丧期不得不一再缩短,再加上城市的居家环境几乎缺乏停殡的空间,要在自家治丧已愈来愈不可能。目前大多停放在殡仪馆或医院的冷冻柜中,或者租冷冻柜安放在家中,导致入殓仪式被压缩,丧家已难以按照传统殡葬礼仪的整套流程来进行,在如此紧张的有限时间中礼仪也必然要随之简化,入殓、家奠与公奠等是一贯而成,紧接着就要发引安葬或火化。使殡葬礼仪不仅有简化的趋势,同时也存在庸俗化的危机,整套殡葬流程虽然已大为缩减,但是人们依旧偏重外在礼仪形式,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与富裕,人们更偏离殡葬的礼义精神与内涵,忽略了内在的生命情感,一味地致力于礼仪的形式排场。
再次,工商文明的出现,使得社会活动中的丧葬礼俗慢慢朝着经济产业方向发展。尤其是中国社会进入到改革开放的20世纪90年代,当代殡葬礼仪开始发展成了特殊的经济产业,殡葬礼仪已转变成为专业的生命礼仪行业,需要有经营理念与管理策略,重视殡葬产品与服务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营销工作。丧礼器具以及丧葬形式等,都发生了极其巨大的变化。尽管殡葬礼仪的产业化与商品化受到了各种社会舆论的诟病,但是,各种市场化的服务和全新的丧葬产品的提供,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丧家各种需求与欲望。
不能否认,殡葬行业的意识形态化、商品化以及产业化,不仅导致了传统丧葬礼俗的庸俗化与形式化,而且还丢弃了传统殡葬礼仪内在的礼义精神,削弱了人性的生命教化与心理情绪的悲伤抚慰功能,导致“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几代人反迷信、批传统的结果使我们对英烈、对先人的祭奠简化再简化,最后只剩了三鞠躬。现今中国的葬礼祭祀,成了全世界最简单、最短暂的事情”。
在上述三重困境中,传统的丧葬礼俗制度在如何“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殡葬改革中创新出新思维、新路径?如何正确认识传统殡葬文化的历史价值与现代意义?如何寻找和挖掘传统殡葬文化中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因子?已经成为我国当代殡葬改革、殡葬文化创新的当务之急。
丧葬礼俗的调适与文化创新
每一个民族或种族,每一种文化体系,都有对于死亡的独特理解与阐释。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最初的文化功能是提供一种生死智慧,帮助人们化解死亡的恐惧,纾解丧亲的悲伤。在这些殡葬礼仪中当然地包含着丰富的珍惜生命、敬畏生命、劝慰人节哀顺变、引领人正确面对死亡的功能,发挥着报本反始、敬祖感恩等诚敬人心人性的道德教化作用。本来,子女对长辈的那种非常天然的亲亲孝情,生者对逝者的追忆和思念都是一种亲情的自发流露。但是,自从儒家把“孝道”、“礼”的观念渗透到丧葬活动之后,使中国传统的丧葬功能与价值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丧葬礼俗不再仅仅是一种自觉的行为,而逐渐演变成一种不得不完成的“礼”数,成为一种多少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进而成为一种政治行为。这种带有政治行为的丧葬礼俗(例如,儒家丧葬礼俗中的“从临终搬铺移尸到初终的覆面和小敛大殓中的辟踊哭泣,从下葬到虞祭、小祥、大祥乃至三周年的禫祭。”这些丧葬礼仪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遭受到了猛烈的批判,被冠以“封建迷信”的污名)在遭遇五四新文化运动等一系列“革命”浪潮冲击之时,它就必然会出现难以维系和无法传承的局面。尽管人们处理死亡的生命礼仪时仍然遵循着原有的文化模式来进行,但是,某些外在的表现形式不得不被迫调整或转化,而丧葬礼俗的内在礼义精神却不得不通过文化的调适与建设,创新出殡葬礼仪适应时代的新内涵来。
辛亥革命之后的民国政府,在丧葬礼俗的传承与发展方面,做了许多的文化调试与建设工作。首先是颁布新的礼法制度,规范官府与民间的丧葬礼俗机制。例如,1928年8月,民国临时政府公布《礼制案》,明确规定丧礼中以鞠躬礼代替跪拜礼;1928年10月的《服制》中规定,以黑纱代替丧服。其中的《丧礼草案》虽然进一步废除旧丧礼中的迷信风俗,但将丧服恢复到了白衣白冠。1930年、1948年,南京政府接连颁布了第二、第三部《国葬法》,基本内容都被包括在了北碚所定《中华民国礼制》凶礼篇的特典部分。1943年,戴季陶在重庆北碚主持召开制礼工作会,制定《中华民国礼制》,其中的凶礼部分,既考虑到多年以来丧礼改革的成果,也照顾到传统礼制的基本精神。其中根据时代精神,对丧服有详细规定。如古代丧服中,妻为夫斩衰三年,而夫为妻齐衰期年,而此礼制将夫妻间的丧服均改为齐衰三年,以体现男女平等精神。儿女不论婚否,为父母均为斩衰三年。夫为岳父母、妻为公婆,均为齐衰期年。
民国政府关于丧葬礼俗颁布的法规一览表
其次是推崇新式葬礼和倡导“新生活运动”,以达到重构中国人的现代生活方式之目标。当时不少西化的知识分子呼吁改变传统丧俗,革除丧葬礼俗中的迷信内容。引进西方基督教教徒的丧葬模式。例如,胡适在其母亲去世之际大谈新式丧礼。1934年蒋介石在江西发起了全国范围内的“新生活运动”,想通过儒家“传统义理”与现代国民理念,扫除民众“愚昧”,塑造新兴国民,进而构建现代化国家。从改造国民日常生活入手,以整齐、清洁、简单、朴素等为标准,以图革除陋习,提高国民素质。从改良国民生活来看,新生活运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殡葬改革”是一系列社会主义运动中的重要内容。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在《倡议实行火葬》的倡议书上签字,提出:“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的费用,也无碍于对逝者的纪念。”从此拉开了当代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并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29字殡葬改革方针。1965年,内务部颁发了《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火葬。“文革”期间,在“破四旧、立四新”运动中,很多殡仪馆和公墓被毁,只剩下非常简单的火葬功能。1978年中国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改革开放历程,殡葬改革依然沿着29字殡葬改革方针继续前行,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宣布了当代殡葬改革的两个基本目标是:打击封建迷信和节省土地。1997年,国务院发布《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修正和细化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目。毛泽东签字关于推广火葬方案中的“自愿”原则基本变成了“强制执行”。
1949年以来所开展的殡葬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几乎所有汉民族地区都进入了强制火化的时代,几乎所有县城都建设有殡仪馆和城镇公墓,国家设立了多所有关殡葬服务的职业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成立了全国性的殡葬协会和各个地方殡仪服务团体,催生出一批专业殡葬产品生产企业和民间殡葬服务机构,涌现了一大批专注于殡葬行业发展的专业网站、媒体机构以及城市街区的殡葬服务面店和社区的专门社工人员。
毋庸讳言,这70多年的殡葬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令人震惊的殡葬社会热点事件,例如2012年河南周口平坟事件、2014年安徽安庆的殡葬改革、2018年江西吉安等地的抢棺砸棺事件等等。这些恶性事件的爆发,从表面现象来看是因为火葬土葬、节约土地或生态环保等殡葬改革问题,而其核心却是社会礼俗制度变迁的文化延续的“路径依赖”问题。所谓路径依赖,最初是因为生物学家在研究物种进化分叉时提出的概念,后来被应用到“技术应用效果分析”中。这个概念的核心意思是:一种技术一旦被首先使用起来,就会产生一种收益递增的趋势,随着他的利用率逐渐提高,它在市场上的地位就越巩固,而他的地位越巩固,它也就被应用得越广泛……任何礼俗制度都存在“路径依赖”现象。礼俗制度的路径依赖是指,一种礼俗制度一旦被一个社会所采纳,不管这种礼俗制度是否优劣,都会在一定时期产生自我强化倾向而不易改变,除非借助于某种外力才能摆脱这种状态。而这种“自我强化”机制的产生,主要有如下几种原因:第一、礼俗制度变迁过程中存在规模效应和沉没成本。任何礼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都要花费大量成本的。而这种成本一旦投入就无法收回;
第二、任何礼俗制度都存在效仿效应。礼俗制度创造收益的能力会引导人们互相模仿和学习,加速该礼俗制度的发展与扩散,越是多的人或机构采用实施某种礼俗制度,该制度就越难改变;第三、任何礼俗制度都存在协作效应。当一种礼俗制度一旦实行起来,就会迅速产生相关配套的制度与措施被执行,并产生协同影响与协同效应;第四、任何礼俗制度都存在“既得利益约束”问题。利益问题是礼俗制度产生路径依赖的深层次因素。一种礼俗制度形成以后,一定会产生一批该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和既得利益集团,这些人或集团总会对各种试图改革或改变现存礼俗制度的行为予以压制和打击,即使这种变革对大多数人有利,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地维护既有的礼俗制度,尽可能地扩大利益获取范围,延长这种礼俗制度的统治时间。这是传统礼俗制度变迁或改革所遇到的最大障碍,也是所谓改革最难解决的问题。
以上四个方面的原因,会使得某种礼俗制度具有一种在原来路径上始终保持下去的惯性,即所谓“礼俗制度自我强化机制”。在这种机制作用下,使得一个社会一旦选择了一种礼俗制度,无论它是否有效率,都很难从这种礼俗制度中摆脱出来。
在中国流行了几千年的丧葬礼俗制度,在缺乏一套全新丧葬礼俗制度替代它的时候,路径依赖现象使得人们很难从传统的丧葬礼俗制度中摆脱出来。尽管深化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民生事业。但是,地方政府不考虑传统丧葬习俗的深远影响、不顾及乡土观念依然浓厚的农村地区流传已久的丧葬礼俗,一定会导致强行推行火葬的措施失败,并酿成重大恶性社会事件。
周口、吉安和安庆的殡葬改革事件提醒我们,丧葬礼俗制度的变革一定要进行礼俗制度的文化再造和适合地方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的文化创新。丧葬礼俗的文化再造,指的不是丧葬礼仪形式现代化与科技化的更新,应该是礼义精神的重振与实践,回到丧葬礼仪世代传承的深层文化结构,继承其丰富多姿的精神性礼义内涵,重新建构合乎人性的集体生活模式,积极开拓合乎现代需求的生命礼仪。殡葬礼义的根本精神是建立在对生命的尊重与人性的关怀上,这也是现代人最为需要的文化教养工作,殡葬礼仪是要经由仪式的操作历程来引导人们的生命体验,从人性的价值实现来完成社会道德的伦理规范。殡葬礼仪要更新的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在的人性教养,教导现代人在科技发达的物质环境中,更要强化对生命存有的价值认知,积极地关注生与死的文化内涵,建立起克服与超越死亡的共同生活法则。
丧葬礼俗的文化再造与殡葬改革
如何在传统的丧葬礼俗基础上进行文化再造,实现中国政府的殡葬改革目标、深化未来殡葬礼仪改革与创新的文化面向?我们认为可以从丧葬礼仪的文化内涵创新、丧葬后服务市场的建立以及创建应对过度市场化冲击机制等多个方面来传承和创新中国丧葬礼俗系统,实现“传承不守旧、创新不忘本”的人文殡葬的愿景。
首先,我们要从丧葬礼仪的文化内涵创新入手,给现代丧葬礼俗赋予更多的现代生活元素。
孔子《论语》中提出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就是儒家最为核心的殡葬观念。所谓“慎终”,是要求人们重视去世亲人的丧葬之事,而“追远”则是要求人们始终不渝的缅怀和思念去世亲人的德行。更深层的含义是对逝者丧葬之事的慎重与严肃,能够对活着的人们有着久远的影响。因为庄严缜密的丧葬活动,不仅仅是表达生者对逝者的追思缅怀,还能够弘扬和传承逝者所留下的优秀思想良好品格以及生前种种善行良举。好的丧葬礼俗,不仅仅能够通过丧葬祭祀追慕先祖,不忘所生,实现生命薪火相传、家风家道继承,而且还能够在临终时刻亲人的团聚和丧葬礼仪中逝者亲朋和邻里乡亲的团聚过程中,实现敦亲睦族与统协亲友的功能。但是,中国当下的许多丧葬活动恰恰缺乏在看得见的各种仪式活动中,感受不到中国古代哪些优良的丧葬礼仪背后所体现出的“慎终追远”等丧葬思想与丧葬功能。其突出的表现有如下几种现象:
第一,只注重对古老丧葬仪式的简单流程模仿,而忘记对逝者的生前价值的总结与思考。
第二,只注重丧葬礼仪的豪华气派或炫耀逝者家庭或家族的排场与显贵,而忽略了“慎重追远”的优良丧葬思想;
第三,只强调隆重、排场、奢华的外在形式,不懂得如何在“显赫、排场的形式背后传递那些看不见的优秀的伦理道德与精神文化”。
现代丧葬礼俗应当在吸收古代丧葬礼俗精华的同时与时俱进,要在看得见的各种礼仪仪式背后,让人们感受得到对逝者追思怀念的优良精神与值得传承的生命价值。要从对仪式、仪礼等丧葬形式重视转向对形式所反映的内容的重视,要改变传统葬礼中“繁文缛节”等不适应现代人生活方式的“礼仪、礼节”,把丧葬礼俗变成真正的“精神活动”。有专家认为“精神活动是一种追寻、追索,是向着未知世界的出发,是将混沌的变为有秩序的、将混乱的变为有形式的”,人们只有通过这种精神活动才能获得启迪、宁静与心里平衡。也因为如此,我们殡葬行业的从业者要不间断地学习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创新各种丧葬礼俗,使得丧葬礼俗真正实现“慎终追远”的思想功能。比如,告别仪式的创新。什么是告别仪式?它是丧家和亲朋好友向逝者作最后道别的一种仪式。这种告别仪式往往有多种形式,一般由逝者生前所立遗嘱或丧家自己决定。一般有以下的两种类型:
一是直接告别。有些逝者生前立下死后丧事简办,不开追悼会,也不受花篮、花圈的遗嘱,只需极少数直系亲属或生前挚友道别就可以了。至此,家属和挚友到殡仪馆或教堂瞻仰遗容,向逝者行礼告别。
二是送葬告别。开完追悼会后,由家属随灵车到火葬场,在遗体火葬之前,举行简短的告别仪式,讲一些让逝者安息的话,再看亲人最后一眼,鞠躬行礼送走亲人。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外国由于十分强调个人主义,他们往往无法满足于原有或传统的告别形式,开始不再依赖特定的宗教与圣职者,独自举办仪式。其中具代表性的,即是以追思往生者的亲友们为中心,利用饭店、公共场所等场地举办的「告别式」与「追思会」。刚开始这种型态虽然仅限于艺人或知识分子等少部分对象,不过因为透过传播媒体的报导介绍下,在一般人士中要求举办这种形式之葬仪的民众也愈来愈多。由于这种倾向更加明显,对于葬仪有独特的想法,追求原创性更高的仪式的民众正在急速增加。因此有人称呼此发展是葬仪界的「第三波潮流」。
葬仪确实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型态,例如台湾和日本,近年来出现过许多创意新颖的告别仪式,较为独特的“音乐告别式”、“影像告别式”、“文学告别式”、“友人告别式”。
所谓“音乐告别式”,也可以称之为“音乐葬”,就是在特定的“告别现场”播放或演奏往生者所喜欢的音乐为背景音乐,然后吊唁者一同回忆往事,最后再全体大合唱来向往生者告别的「音乐葬」;
所谓“影像告别式”,也称为“影像葬”,就是利用影像的方式来介绍逝者的生平事迹,以追悼逝者的「影像葬」;
所谓“文学告别式”,也可称之为“文学葬”,是由主持者介绍往生者所喜爱的文学或朗诵赠诗给往生者的「文学葬」川端康成的葬仪,由日本笔会等三个文学团体共同举行「日本文学葬」为这位文学巨匠的一生划下圆满的句点。
所谓“友人告别式”,也称之为“友人葬”,是由日本创价学会所提倡的一种全新的告别式。「友人葬」是由和往生者交往亲密,但却非宗教人士的朋友们来作为葬仪的主导者,让所有葬礼的参加者发自内心的诵经来尊仰往生者的人生,内心充满富足地为往生者送行,这种想法,是回归到佛教原点的葬仪型态,很值得我们注意,同时它可能也是能为建构新的无宗教葬仪带来一些启发的葬仪型态。
以上这些“告别形态”各有特色,但是,它们都具有「从注重形式的时代,转变成注重心意的时代」的特征。重新重视在形式中容易被忽略的「往生者的心意」与「家属的心意」,反映这些重点,并且呈现别出心裁的葬仪型态,这才是现在的葬仪所追求的目标。
其次,后丧葬服务市场的建立是创新和完善现代殡葬系统的重要途径。殡葬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引起社会重视,以悲伤辅导为主要内容的后殡葬服务成为殡葬领域新宠。我国现阶段丧葬服务也面临传统信仰淡化、家庭力量单薄、哀悼“快餐”化等问题。后殡葬服务模式的开展,对我国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有较大的推动价值。所谓后殡葬服务是指专业人员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协助丧属应对丧失亲人后所面临的巨变、顺利度过哀伤期,以预防因情绪过度而导致的自杀、他杀等事故,从而防止破坏社会秩序、激发社会问题。除丧葬抚恤金等社会保障外,后殡葬服务包含悲伤辅导服务的供给、提供心理援助、丧户定期拜访、生活技能恢复、交往平台搭建、传播守望相助的邻里情怀等等。而殡葬服务体现人文精神、开展悲伤服务和完善社区后殡葬服务职能是未来我国殡葬服务的发展方向。宗教信仰的淡化、传统家庭结构被颠覆、哀悼“快餐化”趋势,使得丧葬悲伤情绪很难离开丧户,从而影响社会情绪渐变。我国人口接近14亿,按照民政部门统计,我国人口年死亡率均在6‰左右,以此推算,我国每年正常死亡人口约1000多万,涉及丧属更为众多。因此,后丧葬服务的社会需求巨大,充满人文关怀的后殡葬服务将会为广大丧属提供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安全等全方位服务,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另外,创建并完善应对殡葬行业过度市场化冲击机制,也是构建现代丧葬礼俗体系的必要举措。近年来,我国的殡葬服务行业出现了过度市场化的倾向,诸如墓地经营、奢华殡葬产品生产等领域的市场化程度甚至超过了美国,殡葬暴利成为公众诟病的话题,需要以政府规制的方式完成殡葬服务公共性的时代任务,约束殡葬行业的过度市场化行为。
应当承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殡葬行业改革开放,市场机制的引入,加上全社会的城市化、产业化进程加速,殡葬活动迅速走出家庭,走向市场,形成了巨大的消费需求。这些改革给丧葬家庭提供了多元化的服务选择,使得沉寂多年的殡葬市场迅速活跃起来,带动了诸多社会服务市场的活跃,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殡葬产品的价格扭曲,带来了社会公正的缺失。如何通过一些去市场化(de-marketization)的社会机制的构建,弥补一些弱势群体的丧葬家庭面对过度市场化冲击所遭受的损失,这将有利于提升当下中国殡葬改革的亲民利民面向。欧美发达国家在殡葬服务中的许多有益的“去市场化”的社会性机制创新举措,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例如“非盈利组织的介入”、“社区作用领域的拓展”、“社工参与机制的构建”、以及“社会机制参与丧葬相关的教育与培训”等等,这些举措都属于针对社会现实需求的文化再造和社会机制创新。
总之,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俗系统,不是单一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功能价值体系和简单的丧葬礼仪流程,它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且经历几千年的代际传播,它们已深深镶嵌在无数代国民的心理影像之中。创新我国丧葬礼俗体系,重构中国国民的现代生活方式,既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浩繁的系统工程,更是一种政府与社会多方合作、多方参与的新文化启蒙运动。只有秉承传统丧葬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客观全面地正视社会结构的变化与时代情绪的变迁,深刻认知礼俗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规律,尤其是要看到现代科技的发展,提升了人类对生命起源、宇宙起源和意识起源的全新认知,中国丧葬礼俗的传承与创新将成为中国人如何面向未来的重要任务。
作者简介:王国华教授,北京工业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重大课题评审专家,文化部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专家委员,民政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等多所大学的主讲教授,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高科技协会副会长,中国武当山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旅游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青年报学术顾问、中国教育报刊社特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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