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厉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厉山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 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现将《厉山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厉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厉山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

根据随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随县殡改发〔2023〕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自2024年3月20日0时0分起,厉山镇全域实施火葬,实现“三个100%”工作目标,即殡葬设施建设覆盖率100%、遗体火化率100%、骨灰进公墓安葬率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完善各办、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三)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惠民殡葬政策惠及全镇人民。

(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工作中出现的骨灰装棺再葬等违规土葬、占用公共区域私设治丧点、丧事扰民等问题,补齐设施短板,综合分类施策,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问题。

(五)坚持疏堵结合。组建镇村两级殡葬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加快优化殡葬服务引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各村(社区)要成立不文明治丧治理队伍,加大殡葬市场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

(六)坚持依法治理。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全面实施全域火葬,落实死亡、火化、骨灰安葬公墓等工作闭环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强大舆论声势。2023年底集中发布2024年3月20日0时0分全域火葬公告。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及悬挂标语、分发宣传单、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将遗体火化、骨灰入公墓安葬等殡改政策向群众讲清、讲明、讲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舆情应对部门联动调处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控,防止引发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长期坚持]

(二)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镇、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公益性公墓在2024年3月20日前可投用。[责任单位:民政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 年1月底]

(三)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加强对辖区内殡葬用品市场全面调查摸底,重点统计棺材店、棺材工匠、棺材经销商、墓碑生产销售商、社会运尸车、社会治丧点、殡葬从业人员、殡葬用品店等。全域火葬实施前,民政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林管站等部门,依法查处无证、非法的社会运尸车和社会治丧点,查处无照生产、违规销售丧葬用品行为,清理规范殡葬用品市场。[责任单位:民政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林管站;完成时限:2024年3月20日前]

(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五免一奖”全民惠民殡葬政策,与全县同步。即免除殡仪车遗体接运费、基本火化费、三日内遗体冷藏(冻)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对抛洒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责任单位:民政办、财政所、各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全面实行遗体火化、火化后进公墓。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随州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文件要求,厉山镇全域划定为火葬区。自2024年3月20日0时0分开始,全面实行遗体火化,骨灰一律进入公墓安葬,落实省政府批复要求。[责任单位:民政办、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建设镇级殡仪调度站。新建一处殡仪调度站。殡仪调度站严格按照《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等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以厉山镇政府为运营主体,接受随县殡仪馆业务指导,作为基层殡仪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的主阵地。[责任单位:民政办、城建办、财政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

(七)提高殡葬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健全殡葬服务队伍,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按照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建立殡葬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办、市场监管所、财政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随办发〔2014〕8号)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全域火葬相关规定,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落实殡改政策情况纳入监督管理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教育管理,对在职和退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凡存在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等行为的,纳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退休)所在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予以追责。[责任单位:纪委、组织办、民政办、人社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厉山镇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区殡改日常工作。镇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认真履职、建立完善闭环管理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人民团体和基层组织要广泛动员党员和群众积极参加殡葬改革。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要发挥桥梁作用,配合做好殡改工作。

(三)加强殡葬执法。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履职、上下联动、全域贯通”的原则,建立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厘清殡葬执法相关部门职能,推进殡葬执法队伍建设,配足人员、加强培训,依法开展殡葬执法。严肃殡改工作纪律,规范丧葬费、抚恤金相关支付制度,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管理。

(四)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将殡改工作作为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完善奖惩制度。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排名靠后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厉山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包村驻点一览表

原创文章,作者:zang123,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angli.com/policy/3249.html

(0)
zang123zang123
上一篇 2024-04-06
下一篇 2024-04-06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