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县(区)殡仪馆服务指南
殡葬关系千家万户,承载着群众对“逝有所安”的殷切期盼,是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一环。为让群众了解丧事办理流程,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丧事办理流程
殡仪馆提供丧事办理全流程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入殓服务;守灵厅告别厅租用、骨灰安葬(存放);基础丧葬用品;其他政府核定或备案的服务项目。
主要流程:第一时间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告→相关单位出具死亡证明→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守灵告别→遗体火化→领取骨灰(殡仪馆出具火化证明)→公墓安葬(骨灰堂存放)。
二、死亡证明出具
(一)办理死亡证明,应提供逝者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港澳台身份证明、外国人护照等)、丧属有效身份证件。如遇新生儿死亡可提交出生证明或母亲生育证、母亲产检病历就诊资料等佐证材料代替逝者有效身份证件。如逝者无直系或旁系亲属,可由逝者所属生活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工作单位等作情况说明并指定人员办理。
(二)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医疗机构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签发死亡证明。
(三)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安排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明,并加盖公安机关签章;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还需经公安机关判定。
(四)未经救治,经公安司法机构判断为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五)丧属应第一时间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告逝者信息,属地村(居)委会要协助开展调查,及时上报死亡信息,会同红白理事会引导文明节俭办丧,落实骨灰闭环管理。
三、治丧办理
(一)办丧总体要求
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丧事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
1.在城镇: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居委会。提倡在殡仪馆集中治丧。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灵堂),不得沿街游丧、燃放鞭炮(包括租用电子礼炮车放炮)扰民。
2.在农村: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村委会。由红白理事会协助指导,在家中或村委会指定地点办理丧事,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二)殡仪馆业务办理
1.电话预约:拨打殡仪馆业务电话(各地殡仪馆联系方式见附件),预约接运时间地点、吊唁厅等办丧需求。预约时,丧属应提供包括逝者基本信息、死亡原因、遗体接运地点、联系电话等;殡仪馆应提醒丧属办理死亡证明,介绍服务项目,引导文明节俭办丧。
2.遗体接运:遗体接运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明码标价。殡仪馆接运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发放《一次性告知书》、主动出示殡仪馆车辆标识,在丧属协同下及时开展遗体接运工作;丧属应出示逝者死亡证明,在遗体接运单上签字(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机构一并签字)。
3.业务接洽:丧属前往殡仪馆办理业务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逝者死亡证明。殡仪馆推行“管家式”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在醒目位置公示,不用找熟人也能获得标准规范的服务。严禁馆外中介长期盘踞在殡仪馆内违规推销揽客。丧属不要相信殡葬中介“帮办代办”说法、额外增加丧葬负担。
4.守灵吊唁:守灵厅、告别厅租赁属于选择性服务,丧属根据需求选择。流程包括:①准备基础丧葬用品,制作遗像,布置灵堂(如花圈、挽联、免费哀乐等)。②入殓仪式(如穿换衣、化妆等);③出殡、遗体告别仪式,准备火化。
5.遗体火化:遗体火化前,殡仪馆应核对逝者身份信息、死亡证明、丧属身份信息,签订遗体火化确认书。按预约或现场登记时间安排火化,殡仪馆火化设备均达标,不要相信抢“头炉”或选“好炉号”的说法。
6.骨灰领取和火化证明出具:遗体火化后,殡仪馆与丧属签署骨灰移交确认书,及时移交骨灰。按要求建立骨灰可追溯的闭环管理机制,在骨灰移交确认书上注明骨灰拟安葬地(含拟安葬公墓名称、墓穴编号等)。殡仪馆规范出具火化证,严厉打击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等行为。
四、异地接运遗体
逝者遗体原则上就地(死亡地)火化。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异地(户籍所在地)火化的,丧属应办理以下手续:准备好逝者死亡证明、接收证明(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身份证明(逝者身份证和户口簿,丧属身份证),向逝者死亡地殡仪馆提出申请,经同级民政部门同意后,由殡仪馆车辆运送遗体。
五、骨灰安葬
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与丧属签订骨灰安放(葬)协议,建立骨灰安放(葬)档案。禁止遗体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禁止在公墓以外的区域建造坟墓、散埋乱葬。倡导骨灰撒散(深埋)、壁葬、树葬、草坪葬、水葬(江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六、服务承诺
殡葬服务实行“十个严禁”:
1.严禁限制丧属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
2.严禁吃、拿、卡、要,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烟酒等财物。
3.严禁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4.严禁强制推销骨灰盒、纸棺、鲜花等丧葬用品或强制捆绑服务。
5.严禁刻意减少中低档收费的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
6.严禁工作人员私自承接或转介殡葬服务。
7.严禁虚假公示、选择性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8.严禁建造出售超规格墓穴和违规预售墓穴(骨灰格位)。
9.严禁在殡葬服务机构内开展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及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10.严禁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
七、监督方式
群众发现问题均可拨打举报电话(抚州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794-8236909,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处置反映的问题。
附件
抚州市、县(区)殡仪馆名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抚州市殡仪馆 (临川区、高新区、东临新区) | 临川区东馆镇站上村周家小组 | 0794-8254444 |
2 | 东乡区殡仪馆 | 东乡区孝岗镇谢塘源小组 | 0794-4332638 |
3 | 南城县殡仪馆 | 南城县洪门镇付前村 | 0794-7228999 |
4 | 黎川县殡仪馆 | 黎川县日峰镇回上村荆源小组 | 0794-7974444 |
5 | 南丰县殡仪馆 | 南丰县琴城镇水北村大坪嵊岗上 | 0794-3267444 |
6 | 崇仁县殡仪馆 | 崇仁县巴山镇乐丰新村 | 0794-6334444 |
7 | 乐安县殡仪馆 | 乐安县鳌溪镇下罗村 | 0794-6593444 |
8 | 宜黄县殡仪馆 | 宜黄县凤冈镇池南村涂家山 | 0794-7602144 |
9 | 金溪县殡仪馆 | 秀谷镇北门村委会二亭山 | 0794-7931678 |
10 | 资溪县殡仪馆 | 资溪县鹤城镇沙苑黄策源村 | 0794-5784444 |
11 | 广昌县殡仪馆 | 广昌县旴江镇黄府门回归园 | 0794—3828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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