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殡葬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民政发〔2025〕153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内民政发〔2026〕1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旗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起,在全旗范围内实施惠民殡葬减免政策,覆盖范围由特殊困难群体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在察右中旗殡仪馆实行遗体火化的城乡居民;
2.旗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流浪乞讨人员;
3.旗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无主尸体等特殊遗体。
二、减免项目及标准
减免仅限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1.遗体接运:在察右中旗辖区范围内的遗体接运服务(含抬尸、消毒);
2.遗体存放:3日内的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
3.遗体火化:仅限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
4.骨灰寄存:普通居民不超过1年,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超过3年。
三、非减免对象的收费标准
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察右中旗火化的,不享受上述惠民殡葬减免政策,相关费用按照《关于察右中旗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中发改〔2025〕22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380元/具;
2.遗体存放(含冷藏):180元/具(3天);
3.遗体火化:640元/具;
4.骨灰寄存:300元/具(寄存期3年)。
遗体存放超过3天的按照每天60元/具收费;骨灰寄存超出3年的按照每年100元/盒收费。
四、办理程序及减免办理方式
(一)办理程序
丧事承办人(逝者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受委托人)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承办人身份证原件,逝者身份证及户口本(或合法户籍证明),到察右中旗殡仪馆办理手续,符合条件的直接减免相关费用。
(二)减免办理方式
1.减免对象:在察右中旗殡仪馆办理相关业务时,由殡仪馆按规定的政策及程序,直接减免对应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超出减免项目规定范围的其他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支付。
2.非减免对象:在察右中旗殡仪馆按上述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相关遗体火化业务。
五、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察右中旗殡仪馆 0474-1811974
监督举报电话:察右中旗殡葬服务中心 0474-5699727
察右中旗民政局 0474-5902790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察右中旗民政局负责解释。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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