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寿光市财政局 寿光市民政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导读:寿光市殡葬服务中心(寿光市殡仪馆):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规定:“各市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中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5项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制定。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政府举办或...
寿光市殡葬服务中心(寿光市殡仪馆):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规定:“各市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中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5项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制定。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以及社会投资举办的经营性公墓中配建的公益性墓位收取的墓位(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制定。”
因上级政策变化,定价权限调整。2026年9月23日,潍坊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政府指导价试行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潍发改价格〔2026〕278号),该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试行,寿光市发展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寿发改价格〔2023〕118号)自该通知试行之日起废止。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寿光市财政局
寿光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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