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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泽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时间2026-11-02 14:24:03发布zangli分类殡仪馆浏览23
导读:彭泽县民政局:你单位报来《关于彭泽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彭泽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立项。二、项目法人:彭泽县民政局 三、项目代码:2610-360430-04-01-398179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泽县黄乐林场马桥组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

彭泽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彭泽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彭泽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立项。

二、项目法人:彭泽县民政局 

三、项目代码:2610-360430-04-01-398179

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泽县黄乐林场马桥组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76343.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5.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装修、水电改造1项、室外道路白改黑4958.12㎡、围墙改造190m、屋面改造1035㎡、外立面改造2082.31㎡、环境整治1项、路灯37盏、新建公厕一座、火化炉烟道改造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福彩和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13号)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时龙军       联系电话:13907022911   

此复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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