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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殡葬行业从业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6-08-18 17:35:46发布zangli分类殡葬政策浏览11
导读: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国市监竞争规〔202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市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备案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代购...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国市监竞争规〔202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市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代购、销售;殡葬策划(包括丧事礼仪指导、仪式主持等);殡葬信息咨询及其他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道公、白事先生、风水先生等)。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主动申请备案。

(二)新增备案。公告发布后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及个人,应自开展服务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备案。不再从事殡葬领域相关工作的,备案的殡葬行业从业组织和个人应主动向原备案民政部门申请从备案名单中移除。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

1.《南宁市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营业执照的民间服务团队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使用)和复印件及团队成员名册;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清单;

5.《文明节俭治丧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备案:

1.《南宁市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使用)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清单;

4.《文明节俭治丧承诺书》(签字捺印)。

四、备案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居住地)县(市、区)民政局,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完成证明。完成备案登记管理的,民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情况推送至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同步在官网、殡葬服务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公开。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横州市民政局:横州市横州镇柳明路130号民政局三楼社会事务股  

               电话:3480655

2.宾阳县民政局:宾阳县宾州镇广和路14号一楼社会事务股  电话:6490098

3.隆安县民政局:隆安县城厢镇兴隆路11号3楼301号  电话:6523367

4.马山县民政局: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路50号2楼社会事务股     电话:6822757

5.上林县民政局:上林县大丰镇政府路4号4楼401号      电话:5210401

6.兴宁区民政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主楼5楼508-1办公室    

               电话:0771-3290993

7.青秀区民政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楼1301号  电话:5826310

8.江南区民政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A座2楼0222号 电话:4887931

9.西乡塘区民政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东三里30号第五办公区2楼203    

                 电话3110951

10.良庆区民政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11楼1107号     电话:4300826

11.邕宁区民政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45-1号5楼509号   电话4793100

12.武鸣区民政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49号3楼301号  电话:62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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