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改革委 民政局 财政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和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师市发改发〔2026〕99号
各团场(镇)、街道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第7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6〕193号)等规定,按照兵团关于殡葬领域部署要求,师市制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及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经师市2026年第8次行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殡仪延伸服务费收费标准
殡仪延伸服务包括遗体防腐、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吊唁设施及设备的租赁等3项,殡仪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公益性公墓价格及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公益性公墓价格及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为最高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经营性公墓价格及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一师阿拉尔市公益性公墓价格及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好价格公示制度。殡葬服务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殡葬服务,自觉接受群众、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民政局会同财政局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对符合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的群众按照惠民殡葬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民政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殡葬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和公开殡葬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价格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项目,遏制殡葬服务市场乱收费现象。
(四)从严开展价格执法查处。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好殡葬领域价格违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及殡葬行业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五)广泛推进政策科普宣传。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力度,指导殡葬服务经营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价格政策顺利实施。
本通知自印发30日后执行,即2026年9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由师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
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
第一师阿拉尔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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