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建公益墓整治“活人墓” 湖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加强农村殡葬工作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7日讯(记者 陈彦兵)为进一步推行绿色、文明、生态、惠民殡葬,更好满足农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切实减轻农村群众经济负担,积极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湖南省民政厅于11月下发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加强对农村殡葬工作的领导、完善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文明节俭办丧事、推进农村火葬土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防范和整治违建墓地、大力推广文明低碳祭扫等10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了要求。

目前,我省农村殡葬设施落后,一半以上乡镇尚未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场所,难以满足农村群众丧葬需求。《通知》要求,大力加强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地区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优先支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工作成效较好的县市区、划定为火化执行区的乡镇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楼堂塔、公墓),逐步在全省乡镇实现全覆盖,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加强收费价格监督管理。加强农村集中治丧场所建设,优先支持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建设红白喜事服务场所。进一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补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通知》要求,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推广文明治丧仪式,在尊重当地风俗和传统殡葬文化基础上,系统梳理治丧流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摒弃封建迷信,减少治丧时间、控制丧事规模。加强农村丧事活动管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扰民、不阻塞交通,提倡使用电子鞭炮,不上高档烟酒,不搞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借机收敛钱财。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乡村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目前,我省一些农村地区散埋乱葬、建设硬化大墓成风,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又影响人居环境。因此,《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安葬秩序,防范和整治违建墓地。对修建“活人墓”的行为要责令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当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追责。“三沿六区”范围内的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要统一编号、分类建档、挂牌整治,逐步实现见山见水不见坟、见林见绿不见墓。

《通知》要求,要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到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要内容,科学宣传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尚。要着力强化群众自治,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作用,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文明积极分及村(社区)文明家庭评选等内容,加强民间百事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是要压实农村殡葬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州负总责、县乡具体负责、村(居)抓落实的机制,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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