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茂名市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殡改宣传工作,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现就加强殡改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7月15日,每组宣传天数以每组镇(街道)个数多少确定,具体安排见附表。每天宣传时间安排,由市民政局带队人提前与镇(街道)随车宣传联系人商议确定。

二、宣传内容

围绕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等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辖区内死亡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禁止土葬,推行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禁止散埋乱葬,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对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宣传。着力积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从保护环境、节约耕地、生态文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角度出发,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移风易俗,推广绿色生态葬式葬法、安全文明祭扫方式等,加大对违建硬化大墓依法进行整治宣传,以“零容忍”态度制止新增违建墓地,坚决刹住违建墓地反弹甚至蔓延歪风。

三、宣传方式

采取拍摄微视频、巡回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电视滚动字幕、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发外出乡贤短信等形式。具体要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上有内容、道路有横幅、场幕有展板、手机有提示、社区有活动等。集中巡回宣传由各镇(街道)安排宣传车一辆,市派出宣传车二辆,组成九组分别进行巡回宣传;统一规范宣传车的装饰,宣传车辆前后悬挂镇(街道)宣传车标识,车箱两侧悬挂殡改宣传标语,标语内容力求通俗易懂;宣传录音资料使用2021版,由市民政局发至各镇(街道)邮箱;每组宣传车队实行语音同步播放,音响设备由市民政局统一提供,各车不需自带;这次宣传采取联片对接巡回宣传的办法,不搞一天一镇街做法,每天都要走一轮组内各镇街,宣传过程中得合理安排好时间和行车速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集中宣传活动是按茂名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统一组织,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殡改宣传工作,科学规划宣传线路,对村庄密集、人口较多,殡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的落后村、火化空白村要作为重点宣传地区,确保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同时,结合开展违规土葬执法活动,以遏制违规偷葬漫延态势。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要紧紧抓住宣传活动时机,紧扣上级违规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硬化坟墓清理整治,对2018年以来新的顶风违建硬化、石化墓地予以严厉打击,形成威慑效应,精心设立集中宣传点,并制作一定的宣传横幅在村庄、主干路口进行悬挂,增强宣传氛围,扎实将这次宣传工作做到点、做到位,力求切实推动整治工作。从今年7月份起,每月殡改遗体火化率低于90%以下排后三的镇街或火化率低于60%的镇街,要集中联合巡回宣传,每镇街不少于二天。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具体跟踪负责,在宣传过程中做好联系协调工作,落实相关生活保障,安排好工作用餐,确保宣传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要确保宣传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避免宣传途中出现车辆故障情况,严禁租用过期报废车辆进行宣传。

(四)服从管理,严肃纪律。各镇(街道)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在宣传活动过程中要自觉遵纪守法、服从指挥。集中宣传期间每天上午8:00点前到达当天集中地点汇合食早餐,8:30分开始宣传,下午要到17:00后才能结束,宣传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队的,在年终考核时每次扣减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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