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文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举行《文山市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由文山市民政局起草报送文山市法制办公室审查的《文山市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的内容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9人。其中:
1.相关行业代表6人(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各1人)。
2.本市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法律专家2人,基层代表17人(17个乡镇(街道)各1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民政局、市法制办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6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30。
(二)报名方式。可采用电话、信函、传真、报名信函寄至文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电话:0876—2616110、13577606680、13587532917。
(三)报名要求。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联系电话:文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876—2616110。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文山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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