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松岭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切实减轻全区群众办丧负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12号)、《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发〔2019〕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大署民〔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在全区范围内执行殡葬十项基本费用全免的优惠政策,服务对象为松岭区常住户籍人口,主要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百元骨灰盒、一次性运尸纸棺或一次性运尸袋、公共花圈、挽联以及免费聘请司仪和使用吊唁厅共计十项服务。

二、实施时间

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三、资金渠道

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按照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对象、免费项目足额落实基本公共殡葬服务经费,确保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要按照便民利民、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规范管理的原则,自行确定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办理程序和经费结算办法。财政部门要落实惠民殡葬所需资金,保证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

(二)加强监管,专款专用。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惠民殡葬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公开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政策知晓率,广泛接受监督。按有关规定加强对惠民殡葬资金使用情况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惠民殡葬政策鼓励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节葬的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附件:大兴安岭松岭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松岭区殡葬十项全免优惠政策项目公示》

松岭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原创文章,作者:zang123,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angli.com/policy/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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