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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庄浪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6-04-13 14:03:34发布zangli分类殡仪馆浏览3738
导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庄浪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4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庄浪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切实做好我县殡仪馆运营和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甘肃省殡葬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庄浪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浪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切实做好我县殡仪馆运营和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甘肃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考虑我县实际和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优惠、便捷、精细、优质的殡葬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引导人民群众转变丧葬观念,着力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惠民殡葬,保障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确保全县殡葬事业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安全稳步发展。

二、基本情况

庄浪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位于庄浪县南坪镇,是集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祭祀悼念和餐饮住宿为一体的殡葬服务基础民生工程。该项目总投资4302.25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包括悼念大厅、火化车间、综合服务楼、骨灰安放堂。配备火化设备2套、殡仪车(福田G7)1辆、遗体消毒设备1台、免抬推车1辆、不锈钢水晶棺2台。

三、坚持原则

(一)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健全殡葬服务管理制度,完善服务功能,切实满足群众“逝有所安”基本民生需求。

(二)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殡葬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发改、民政、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县殡仪馆健康有序运营,不断提高基本殡葬服务水平。

(三)坚持服务至上。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聚焦丧属情感需求,做好人文关怀,让逝者得以安息、让生者得到慰藉、让丧事变得温馨。

四、运营模式

(一)服务模式。结合当前殡葬相关政策和我县实际,采取“政府主导、民政主管、殡葬服务中心与市场主体分类负责”的模式,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强化公益属性,在殡仪馆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由庄浪县殡葬服务中心(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惠民殡葬服务(《庄浪县惠民殡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免费对象、免费项目)、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服务项目和殡仪馆的日常管理运行;由县民政局负责引进相关企业或经营单位,承接餐饮、住宿、丧葬用品、礼仪服务和延伸殡葬服务(超过72小时的遗体存放、吊唁设施设备租赁、遗体整容、遗体防腐、骨灰盒购置)等服务项目。严禁将基本殡葬服务与延伸殡葬服务捆绑提供、捆绑收费。群众有权自主选择仅办理基本殡葬服务或按需选择延伸殡葬服务,服务机构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或变相强制消费。

(二)收费标准。殡葬服务中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整容、遗体防腐、遗体吊唁、遗体告别等政府定价及殡葬服务收费,以发改部门定价为准。除政府定价外的特需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以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为准。所有收费项目要在殡仪馆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规范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五、人员配备

目前,县殡葬服务中心(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庄浪县民政局管理,核定编制)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殡仪服务人员可采取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或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解决。工资标准按照岗位设置,参照县内同类岗位薪酬水平合理核定。

六、经费保障

县殡仪馆正式运营后,惠民殡葬减免资金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按相关政策予以拨付;基本殡葬服务和延伸殡葬服务收入采取收支“两条线”,收入通过财政非税一体化系统全部上缴县财政,并由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县殡葬服务中心用于招聘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开支。殡仪馆运营经费由县财政按实际运行情况列入预算,殡仪馆工程欠款(以项目决算数字为准)由民政局通过争取上级行业补助资金和县殡仪馆经营性收入予以解决。

七、监督管理

(一)县民政局负责加强县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安全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着力提升殡仪服务能力,规范有序开展殡仪服务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决算、债务确认和运营预算工作,做好县殡仪馆收入的收取及返还拨付工作;

(三)县发改局负责殡葬服务事项价格核定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乱收费、乱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用品销售、食堂、超市规范经营的监管等工作;

(五)县卫健局负责指导做好遗体管理、运输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六)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工作;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执法局、县消防大队、县医院、县中医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建立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管机制,健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民政局要牵头抓总,统筹做好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靠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明纪律规矩。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日常监管。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县殡仪馆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殡仪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的管理,保障我县殡葬事务健康有序发展。

(四)依法合规运营。县殡葬服务中心要按照殡葬服务要求,设立业务大厅等配套服务机构,方便和满足群众办丧需求。要加强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打造专业化、高素质殡仪服务队伍,规范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事项,每年向县民政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五)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城区居民和周边乡镇在殡仪馆内开展治丧活动,全力做好殡葬日常服务工作和殡葬政策法规及传统节日文明祭祀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新风尚。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庄浪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相关链接:庄浪县民政局关于《庄浪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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