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民政局关于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的公告
全县殡葬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
为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现就我县殡葬相关服务备案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荣县行政区域内,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备案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须主动申请备案。新从事以上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从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备案有效期3年,期满前30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逾期自动失效。若有上级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
1.《荣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人员基本信息表》;
6.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
(二)个人备案
1.《荣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
五、备案流程
1.申报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到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民政工作受理处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初审: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不通过须一次性告知原因;
3.备案审核: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登记。
六、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受理地点: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
2.咨询电话:0813-6163100。
七、其他事项
1.备案组织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明码标价、诚信服务,不得诱导大操大办、强迫接受服务、违规收费;
2.县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未备案从业、超出备案范围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并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荣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荣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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