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昌县民政局关于对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规定,规范殡葬从业人员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县决定对全县民间殡葬服务经营组织、殡葬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孝昌县行政区域内,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销售、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个体从业者及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服务团队成员、阴阳先生、民间道士和尚、做法事道场和搭设灵堂等丧事从业人员),均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孝昌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二)个人备案
1.填写完整的《孝昌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照片一张;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到孝昌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县民政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3.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材料存档并予以备案登记,纳入湖北省殡葬监管系统管理;
4.社会公示:备案信息将通过县民政局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备案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所有符合条件的殡葬相关服务组织和个人须完成全部备案手续。
六、管理要求
1.备案主体须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尊重民族习俗与宗教信仰,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诱导大操大办;
2.自2026年8月16日起,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或者超出备案范围开展殡仪服务业务的,将依法依规查处。请全县各殡葬从业组织及个人积极配合,按期办理备案手续,依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全县殡葬行业良好秩序。
七、备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1.备案地点:孝昌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孝昌县平安路20号民政局四楼406室);
2.咨询电话:0712-4773238(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孝昌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孝昌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孝昌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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